发布时间:2020-11-07 热度:
武汉科技大学2021 级研究生资助体系说明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 社会资助等。
一、国家资助
1.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30000 元/人·年;硕士研
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6000 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3000 元/人·年。
2. 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 人·年,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资助
1. 学业奖学金:
①硕士:一年级推免生 100%覆盖,8000 元/人·年;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 12000 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 4000 元
/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0%覆盖,18000 元/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 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一等:20000 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成绩专业排名前 30%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
②按取得推荐资格时本科阶段的成绩排序或学分绩点排序,专业排名前 1%(专业人数少于 100 人时,专业排名第 1 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等:7000 元/人,除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推免生 100%覆盖。
3.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 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 8000 元/人·年(其
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 6000 元/人·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7000 元/人·年。
4.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
5. 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6.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硕士推免生在复试时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学校审核 同意后,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 5000
元资助,取得硕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同时享受相应待遇,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可资助其出 国交流、学习。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铌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 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 等奖学金最高为 10000 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 5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 4000 元/ 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荷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 生资助可达 1 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 3 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