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7 热度: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设置专业学位的目的在于“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为了拓展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类型、不同规格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MEA)、 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建筑学专业学位(学士、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等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教育相关组织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成立了由培养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全国性教育指导委员会,如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这些指导委员会作为国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在制定培养方案、师资培训、教材与案例的建设、质量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国的学位制度中把学位分为学术性学位和专业性学位两大类。
学术性学位,学术性学位是在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领域里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学学位、文学学位、理学学位、工学学位等,它是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要求的一种学位。专业性学位是在专业领域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因此,专业学位的最大特点是,获得这种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有明显的某种特定的职业背景,如律师、教师、工程师、医师等。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针对律师、公证、审判、执法等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面向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运行中涉及法律监督与服务各专业领域的中高级业务和管理人才。截止到目前,学位委员会已批准100多所学校进行各种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